最近这两年,企业家爆雷的事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例如:胡立勇和戴志康等人。胡立勇是巨如集团董事长,被上海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列为在逃人员。胡立勇巅峰时期,曾经和任正非、马化腾等人同台领过奖,旗下拥有67家公司。
但是如今的他,已经成为了一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失联跑路,无数人被他坑的血本无归。戴志康和胡立勇相比,还算有一点良心,因为戴志康并没有跑路,而是出事三天之后主动去自首。戴志康自首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旗下一个网贷平台爆雷了。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借钱也变成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手机下载一个贷款软件就可以借款,所以最近这几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借贷平台。为了能够整治不合规的借贷平台,国家也做出了很多努力。今年10月21号,全国扫黑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国家监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几个部门联合印发的4个法律政策文件。
其中明确了非法放贷定罪依据,这说明非法放贷已经正式入刑了,从2020年开始,以下这几种贷款是不需要还的,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知道,不要再傻傻被骗了!
第一种贷款:年利率超36%部分可以不用偿还
国家对于借贷这一块的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对于借贷利息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36%,一旦超过了36%,那么超出的部分则视为无效。
如果你借贷的时候,发现了年利率超过了36%,那么你可以偿还36%的部分,超出的部分是可以不用还的,就算对方去法院起诉你,对方也不会成功。
第二种贷款:套路贷
国家就套路贷已经明确了它的性质,套路贷从本质上面来看,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套路贷不仅仅破坏了金融管理程序,还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等等。另外,套路贷签订的合同也存在着虚假不实,因此套路贷不仅不用借贷者还钱,还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
第三种贷款:以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欺骗借贷人
砍头息这个名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砍头息指的是高利贷或者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的时候,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的钱,这部分的钱就称为“砍头息”。
对于砍头息,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借贷的利息不得从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如果预先扣除的话,需要按照当时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现实中砍头息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例如:以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欺骗借款者,隐瞒高利率等等。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大家如果遇到了套路贷,先不要慌,应该收集保存好各种信息,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