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可抑制房价抗通胀
房产税可抑制房价抗通胀 更新时间:2011-3-4 9:43:48 新年伊始,国家统计局在公布1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前夕,调整了CPI的权重构成,这也是我国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调整,首轮基期为2000年,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调整后的CPI权重构成,较之以前,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居住类权重提高4.22个百分点,而食品类权重则降低了2.21个百分点。从这次政策调整内容及选择的时机来看,某种程度上,存在隐瞒中国真实通胀压力的倾向。因为新的CPI权重构成一方面降低了未来价格或会持续走高的食品类指标权重;另一方面增加了增幅可能有限的住房类指标权重。食品类价格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迅速上升,抑制食品价格高企的难度很大。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点关注和监控食品价格走向,严打囤积居奇,与此同时,食品产业链的底端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监管难度小、成本低。但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土地流失现象严重,尽管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许可下,很多地区通过实施农民“被上楼”或“撤村并居”等做法,重新整理、增加了地区耕地指标,但土地质量明显下降。居民收入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耕地数量和质量下降,必然会大大增加社会各界对农产品价格未来持续走高的预期,很多实力雄厚的金融和生产类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农产品市场,政府调控难度骤增。而居住类价格已经高得离谱,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房价即使不能稳中有降,上升空间也会有限。
即便如此,CPI权重构成结构的调整仍具有积极意义,表明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充分考虑代表性家庭或居民消费篮子中的住房价格以及由此引致的生活成本变化。这也符合全球各国之所以通常用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率衡量通货膨胀程度的初衷――社会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化率能够充分反映居民生活成本的变化情况。在中国过去的CPI构成和统计测算过程中,一共包括八大类,分别是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但居住类在CPI统计的消费价格中仅占13.2%的权重,包括四个子类,即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和水、电、燃料,尽管考虑了住房因素,但并未把房价及其变化情况纳入其中,这显然不太合理。以北京为例,近年来,由于房价上涨,城市中心区的房租也随之上升,很多人搬到越来越远的郊区居住,如昌平、通州、大兴乃至河北燕郊,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往返途中,生活成本明显增加,而罪魁祸首却是在过去的CPI统计中漏掉的房价。
“十二五”期间,中国通胀形势严峻,压力犹存。政府抗击通胀必须从抑制房价入手,在既定的CPI统计制度下,让已经降低权重、可能会继续走高的粮食与食品类价格回归市场,与此同时,对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行业,通过颁布并严格实施政策组合拳挤压掉泡沫,让已经提高权重的房价回归理性。笔者前不久曾撰文指出,中国的通胀压力主要源自三大因素:一是产品市场上长期的贸易顺差造成国内流通领域过多货币追逐过少商品。二是要素市场上长期被扭曲的价格体系难以为继,工人工资、能源价格、土地成本都呈上升趋势。三是资本市场上数量庞大的内外游资要在为数不多的投资渠道中寻求投资或投机收益,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外汇市场和股票市场,助推了一系列价格泡沫。而我国政策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难以消除通胀压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若要有效抗击通胀,政府必须下大决心、着眼于经济基本面的调整:让工人工资、能源价格、土地成本以及自然延伸的粮食和食品价格走向,顺应市场的规律,该涨的涨;让带有浓郁投机色彩的房地产市场挤出泡沫,割断易于引发群体性事件、隐藏大量腐败及利益勾结的房地产产业链条,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
房地产市场有太多的故事,自1998年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以来,持续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一度,很多“卖瓜的王婆”和御用学者冠冕堂皇地搬出荒谬的理论佐证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景象,比如加速推进的中国城市化进程带来了无以计数的刚性需求,而土地供应又极为有限;又一度,准确地说,是2008年下半年,当美国次贷危机演化成全球金融危机,并且对我国的冲击凸显时,国内房价正在逐渐下降,趋于理性,他们又跳出来,说房地产业链条太长,是经济的主导产业,不能打压;再一度,当媒体纷纷报道我国商品房空置率高得惊人时,政府准备对存量住房开征房产税抑制投机时,他们又跳出来,有的批评政府不能再征税了,要“藏富于民”,当然,这里的“民”是指他们自己,有的说国内理财渠道单一,投机住房本来就没什么错误,还有的说钱都让地方政府赚去了……
迄今,北京市三环附近的新建商品房价格平均约为4万―5万元/平方米,这一数字在2007年仅约为7000元,房价三年的时间里翻了6―7倍。在如此明显的数字对比面前,似乎已经没有人再否定房地产市场上的投机特征和泡沫了,以至于有人开始呼吁“卖了北京、收购美国”。我曾多次强调,房地产业不是经济的主导产业或说支柱产业,房地产繁荣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绝对不会是原因。因为,没有谁会相信,一个国家或地区仅仅通过买卖土地和房子就可以实现经济腾飞。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城市,如果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就业和创业机会很多,才会增强这个地区或城市的竞争力,进而凝聚更广范围内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房地产市场才会因此而繁荣,并非相反。不能把住房过度商品化,中国的情况不同于西方,为了立锥之居而挣扎奋斗的年轻人仍占多数,当住房这种基本的需求都无法满足的时候,年轻人传统的价值体系容易扭曲,注重个人利益而基本忘却集体主义。此外,近年来绝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与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等密切相关,直接增加了政府“维稳”的难度和成本。
好消息是,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居民基本的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而不能完全抛向市场。比如,政府承诺2011年全国要建成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并要求各省各地签下军令状,同时接连出台以“限购令”为主要特征的打压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旨在抑制房价。从过去的1―2个月来看,政策实施效果不太理想,京、沪、穗、深房屋成交量出现下降,但价格仍然高企,究其根源,在于市场上的买卖双方仍然怀疑政府打压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和勇气,根据以往的经验,往往每一轮政府出台打压政策过后都是新一轮的房价攀升期。此外,“限制购买”本质上是在“制造稀缺”,一定要让消费者从“不允许购买”到“不愿意购买”转变。有一个很好的政策组合能够有效抑制房价、进而抗击通胀,那就是对当前的房产税收政策进行结构性调整:保持政府从房地产市场交易中获取的税收总额不变,取消所有交易环节的税收,等量转移到住房持有环节,对以家庭为单位拥有的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征收房产税。这种做法,既会堵住那些借“政府增税不利于民”之类的说辞否定房产税的学者的嘴巴,又会在短时期内扩大市场供应量,有效抑制房价,同时更重要的是,还会让老百姓坚定对政府抑制房价的信心,利于巩固政府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