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21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江苏大学2021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江苏大学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江大研字[2014]13号)、《江苏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江大研字[2019]15号)和《江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专业

我校公布的本年度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4个一级学科可以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20%。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填报“江苏大学”志愿,并及时接收我校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四、工作及进度安排

1.在10月12日教育部推免生接收报名系统正式开通前,我校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申请系统http://yjsgll.ujs.edu.cn/zsgl/tmsgl/,进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凡符合接收条件的同学,各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且获得合格营员以上的考生无须再次复试)。

2.在10月12日教育部推免生接收报名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3.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经预报名和学院复试且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未经过预报名及学院提前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安排复试。复试工作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

4.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上报学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5.10月25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奖励政策

1.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凡是被我校博士点学科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0802机械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002临床医学、0801力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0703化学、1007药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A等3万元,被我校其他学科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B等1.6万元。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研究生奖助政策待遇,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A等3万元。最终以我校发布的最新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准。

各学科制定的推免生接收奖励配套标准另行公布。

2.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具体参考《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六、其他事项

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对外发布。

3.联系方式:邮箱:yzb@ujs.edu.cn,电话:0511-88780086,传真:0511-88797786。

各二级招生单位

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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