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安装工程规范:
主控项目:
1.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及饰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木门窗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木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6.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一般规定:
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和锤印。
2.木门窗割角和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3.木门窗上的槽和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4.木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5.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和密封条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6.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规范:
主控项目:
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金属门窗的防雷,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门窗框和附框的安装应力牢固。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金属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脱落的装置。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一般规定:
1.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应无锈蚀,擦伤,划痕和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0N。
3.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金属门窗扇的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装配应平整,完好,不得托槽,交角处应平顺。
5.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规范:
主控项目:
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和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门》GB/T28886和《建筑用塑料窗》GB/T28887的规定。
2.塑料门窗框,附框和扇的安装应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mm~200mm,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塑料组合门窗使用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内衬增强型钢的形状和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受风荷载的拼樘应采用与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其两端应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应与拼樘斜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4.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室。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5.滑撑铰链的安装应牢固,紧固螺钉应使用不锈钢材质,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6.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饰。
7.门窗扇关闭应严密,开关应灵活。
8.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使用应灵活,功能应满足各自使用要求。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少于2个。
一般规定:
1.安装后的门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条应连续完整,装配后应均匀,牢固,应无脱槽,收缩和虚压等现象;密封条接口应严密,且应位于窗的上方。
2.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a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并不应小于30N;b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不应大于100N。
3.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颜色应均匀一致。可视面应无划痕,碰伤等缺陷,门窗不得有焊脚开裂和型材断裂等现象。
4.旋转窗间隙应均匀。
5.排水孔应顺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校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规范:
主控项目:
1.玻璃的层数,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3.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4.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应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5.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6.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应与玻璃紧贴,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
一般规定:
1.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和涂料等污渍。中控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2.腻子及密封胶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及密封胶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3.密封条不得卷边,脱槽,密封条接缝应粘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