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外墙窗户漏雨,业主起诉物业索赔

家住8楼的李女士称,其所居住的房屋只要遇雨,阳台便会严重进水,阳台上的榻榻米也因此损坏。李女士遂将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1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女士诉称,双方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房屋外墙窗户便开始漏雨,造成阳台严重进水,榻榻米因此损坏,影响其日常生活。后经长期交涉,物业公司仍未妥善处理漏水事宜,甚至不积极协助联系开发商处理,目前房屋已过质保期。李女士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其中包括内外墙体。物业公司不积极承担外墙维修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配图来源于网络)

隔热隔音门窗代理

欧大师隔热门窗

欧大师高端系统门窗

订制断桥铝门窗

上一篇: 秦皇岛断桥铝门窗
下一篇: 稷山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助力经营主体跑出发展“加速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