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1、价格再下调品类增至百余种2、最新调整舟山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有变3、舟山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最新调整
价格再下调品类增至百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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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海檀枫菜市直供店内
蔬菜的价格牌已更换
据了解
调控前直供店的零售价
本就低于市场价
现在价格又比原先的零售价
普遍降低了15%左右
定海檀枫菜市直供店 朱丽媛/摄
据了解
我市城区国有农贸市场
将每日公示
“菜篮子”直供店蔬菜零售价格
市民能直观地了解到直供店菜价
方便进行价格对比
舟山市商贸集团供图
下一步
我市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
优化蔬菜采购渠道
降低源头价格
提升进货环节上的菜品品质
确保蔬菜“质优价低”销售
来源丨舟山市商贸集团
编辑丨沈诗晨
一审丨林晗笑
二审丨幸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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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整舟山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有变
来源:【竞舟】
近日
舟山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
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方案》按照“总量控制、
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总体原则
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结构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结合总额预算,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加强总体调控,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总体稳定。
(二)结构调整。压缩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支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性收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三)有升有降。以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测算为基础,科学测算不同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适当降低部分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价格,上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四)联动调整。科学把握调价窗口,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建立基层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联动,实现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实施范围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项目分类调整。规范理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结构。调整后,按《关于印发舟山市统一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医保发〔2022〕28 号),综合医疗服务类和医技诊疗类别(除专家门诊诊查费加收外),与全市公立医院价格标准保持一致;临床诊疗类与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除煎药),价格均调整至三甲公立医院价格的70%(见附件)。
(二)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按基层医疗机构与三甲公立医院的项目价格确定比价关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联动机制,同一项目公立医院调整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按分类调整原则同步调整。
(三)开设专家门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设立专家门诊,专家门诊设置参照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一般诊疗费基础上,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加收8元,专家门诊诊查费(正高)加收13元。
(四)鼓励基层开展住院服务。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取消收费审核,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现有公立医院普通床位费标准收取,按规定限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实施优质资源下沉引导支持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在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对适宜基层开展的临床诊疗类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评估范围,适时开展价格动态调整。对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不设差异系数DRG病组目录内疾病的,按DRG同病同价给予医保支付,医保报销比例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确定。
(六)支持“互联网+”服务。支持舟山群岛网络医院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复诊服务,引导群众慢病在基层复诊,减少医疗费用和非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30号)文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服务,参照“一般诊疗费”比例报销。
(七)压缩药品耗材费用支出。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耗材供应保障能力,加强集采全流程监管,改善基层集采药品耗材供应与保障,有序提高基层集采药品耗材使用占比,压缩药品和耗材费用支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指导目录,给予就医群众合理用药指导,优先推荐使用目录中的低价药品。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
本方案实施后
如上级有新规定
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舟山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来源:舟山发布、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本文来自【竞舟】,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舟山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最新调整
《方案》按照“总量控制、
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总体原则
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结构
具体内容和小布一起来看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
本方案实施后
如上级有新规定
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来源丨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丨费绎霖
一审丨庄师羿
二审丨邱伟、幸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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