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官员谈金融风险:应加快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及配套政策

监管官员谈金融风险:应加快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及配套政策

在16日举行的“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如何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成为与会监管官员与经济学家们热议的话题。他们一致认为,从当前国内外形势变化来看,我国仍需关注多方面的风险挑战。金融管理部门要坚守风险底线,加快《金融稳定法》落地实施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而金融机构也应进行跨期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以丰补歉,逆周期稳定实体经济。

建议相关部门制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动用细则

在谈及当前的形势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认为,从宏观来看,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宏观杠杆率向疫情前状态逐步恢复;从金融业来看,行业总体稳健运行,风险总体收敛。但他也同时坦言,从去年以来的内外部形势变化来看,仍需关注多方面的风险挑战。外部方面,全球通胀普遍超预期上升、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因素上升、美联储亦可能加快加息和缩表步伐。国内“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导致我国面临的输入性疫情压力增大,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防控压力不容忽视。这意味着新的形势变化将对金融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他看来,金融管理部门要坚守底线,保障金融体系平稳健康运行。这需要加快《金融稳定法》落地实施进程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出台《金融稳定法》是我国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关键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的坚实制度保障。”陆磊表示,要在充分总结国内外金融稳定实践经验以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改金融稳定法草案,继续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后续立法工作,加快《金融稳定法》落地实施。

陆磊还认为,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我国要建立金融强国,也需要将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我国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池和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创新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资金来源,制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动用细则,形成与现有存款保险基金和行业保障基金相互补充、协同配合的高效金融安全网。

据了解,央行及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安排,力争尽快推动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为重大风险处置积蓄好后备资金。

针对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设立,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初步考虑金融稳定基金用于具有系统性隐患的重大风险处置,与发挥常规化风险处置作用的存款保险和行业保障基金都是我国金融安全网必不可少的部分。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实行差异化收费,以平衡好风险、收益与责任,避免国家和纳税人利益遭受损失。

对于当前金融行业的潜在风险,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邢炜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指引,激发银行业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能。包括统一金融标准、强化金融激励机制、提高监管的风险容忍度、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等。

建议金融机构进行跨期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

面对当前复杂的形势,陆磊认为,金融机构需要积极主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更多开发符合科技、小企业、朝阳产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陆磊同时表示,金融机构还要进一步做好跨期风险管理工作,积极用好金融机构在价格发现中的天然优势,克服顺周期思维,有效管理和调节自身的顺周期行为,探索以丰补歉的跨期风险管理方法,在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重大金融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邢炜表示,银行业一直存在做好风险防控和支持企业融资的平衡问题。在一些重点风险领域,如房地产金融风险、中小企业风险方面,对银行把握客户业务真实性、事后监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银行业还存在风险暴露比较集中的地区,需要多方面合力做好相关风险化解的工作。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需要银行业高标准兼顾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平衡,提升市场适应性和敏感度,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邢炜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适时准确判断市场环境和各类市场主体预期和偏好的变化,优化对资金控制的政策措施,更高效地改善和提高资金流动效率。

此外,他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银行业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包括整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组建专业技术评估和交易机构、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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