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4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公告显示,经公司总经理丁晓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戈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
同时想,信达地产发布公告称,副总经理石爱民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瑜,男,汉族,1966年5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历任总工程师、支行行长、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戈,男,汉族,1969年5月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历任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