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沈阳信达理想置业有限公司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贾洪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慧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33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目前股市非理性下跌等因素,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

2015年7月29日-2015年10月9日,信达投资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3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57%,累计增持金额为15,012万元。增持后,信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96,859,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8%;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7,228,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6%。 信达投资已完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33号)中的增持计划。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77.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88%;销售合同额72.60亿元,同比增长105.13%,完成全年计划的90.75%。回笼资金66.73亿元,同比增长95.98%,完成全年经营计划的95.33%。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108.07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77.19%;竣工面积24.7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19.01%。根据开发计划,列入全年竣工计划的项目目前进度正常,预计将在今年四季度竣工交付。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面积419.92万平方米,公司储备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506.93万平方米。

(1)期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2)期末储备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备注:滨江蓝庭剩余土地为重庆沙坪坝区双碑组团地块尚未开工部分,项目一期已经开工。

(3)报告期内新增储备项目情况

(3)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情况

(4)报告期内竣工项目情况

(5)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上海立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信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 920 号地块使用权[地块编号:AT020877、AT020878、AT020823(穗国房挂出告字[2015]9 号)],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42,000 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该项目 19%的权益。详见公司《关于联合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临2015-026号)。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现场竞买方式取得合肥市滨湖区 BH2014-05号地块(合国土资公告[2015]31号),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336,022.80万元。详见公司《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临2015-035号)。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现场竞买方式取得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联丰路延伸段北侧4号居住B地块(甬鄞土告字[2015]38号),最终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5,680.73万元。该地块位于鄞州区集士港镇丰成村,东到河流,南至联丰路延伸段,西面、北面到用地界线,地块面积15,1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1.6,出让年限住宅64年、商业34年。该地块为原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储备项目(集士港4#地块二期剩余土地),地块面积1.83万平方米,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由于该地块存在拆迁,一直未能履行净地出让的合同约定。经与当地政府协商,该地块已拆迁完成的部分重新进行了挂牌出让,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现场竞买取得。未完成拆迁的部分,地块面积约0.3万平方米,由政府收回。

4、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区域整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收购了公司持有的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信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信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项目的权益变更为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沈阳信达理想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了公司持有的沈阳穗港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信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3%股权,沈阳穗港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春信达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项目的权益变更为沈阳信达理想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了公司持有的山西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山西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权益变更为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6)报告期内结转项目情况

(7)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元/平方米

(8) 报告期内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元/平米/月

备注:出租物业主要为办公楼业态,租期以短、中期为主。

3.3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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